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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

时间:2021-08-30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聂温馨

录入:王欣茹

审核:房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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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克山县人民检察院于8月26日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军同志主持本次会议,就该《意见》做详细解读。
       张军检察长表示,要全面领会《意见》精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加监督工作覆盖面,着力提高监督能力水平,更好的把《意见》落实到位。
       张军检察长着重强调,要将《意见》贯彻落实到全院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制约与监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二是强化履职担当,以求极致的精神将每个办案环节做深做细,进一步整合诉讼资源、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发现和培育典型案例,切实提升核心业务数据质效,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线上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各类平台,线下以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推动深化认识,努力增进社会各界人士对《意见》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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