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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检察创新推进司法救助

时间:2021-09-23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鹿亚辉 邵洪新

录入:王欣茹

审核:房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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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太谢谢你们了!谢谢你们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送来了“暖心钱”,让我们一家人看到生活的希望,我替我们一家子谢谢你们!”在收到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后,被害人家属张某某眼含热泪紧握检察官双手连声感谢。2021年5月,控申部门通过梳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案件中发现,2018年被告人刘某(男,66岁)怀疑同村被害人杨振某(男,66岁,已死亡)与其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至杨家中将杨打伤后杨不治而亡。克山县人民法院2019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妻子张某某及其子女等四人共计12万余元。至今,被害人家属也没有得到分文执行款。办案人调查发现,被害人妻子张某某已68岁,患有脑梗、心脏病、动脉硬化、风湿等多种疾病,无劳动能力,本人是低保户,与离异的长子杨某武和孙女杨某某靠着16.2亩地承包款和自己每年的低保金3000多元维持生活,孙女今年考上了大学,学费也是一大笔支出,生活非常困难。该院调查后就张某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召开检察听证,得到听证员一致同意,遂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决定并为被害人家属张某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被害人一家的生活困难。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只是该院办理的其中一起,今年以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要求,积极落实“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救助理念,将“司法救助”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实“应助尽助”,尽力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通过做好“三个加法”,积极转变理念,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司法救助工作合力。截止目前,该院共审查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已办结3件3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办案数量同比上升300%,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好3+提质增效
       一、运用“检察机关+”,凝聚司法救助社会共识该院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积极争得党委、人大支持和社会各方关注,广泛凝聚司法救助的社会共识。一是及时主动将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的最新要求及工作安排部署向地方党委、人大、党委政法委进行汇报,积极争得政策和救助资金上的支持。二是针对未成年人、贫困户、军人家属、残疾人等四类司法救助重点关注人群,与该县教育局、扶贫办、武装部、残联等部门联合会签了《克山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将行政机关引入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具体工作中,发挥行政职能在司法救助中的优势,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通过“法律五进”,组织干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乡村和田间地头进行司法救助专题宣传,并将其纳入“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通过积极广泛宣传和征求意见,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宣传面、受众面。办理的4件司法救助案件,均属于农村地区,身份有低保户、残疾人、未成年人。
实行“办案部门+”,畅通救助线索发现渠道
       该院牢固树立“整体一体”监督理念,将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发现并移送作为业务部门案件审查、办理具体案件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办案部门+”,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扭转以往控申部门“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工作模式,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机关“上门救助”,确保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传递检察温度,彰显司法温情。一是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控申部门将相关规定整理成册发到各部门及员额检察官手中,并通过专题培训做好业务讲解,便于办案人知晓并能够及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切实将司法救助思维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二是健全完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会商机制。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办理事宜,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通过线索流转程序及时转交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审查线索后,对确定开展司法救助的及时介入进行同步审查。对重大、紧急案件,由控申部门与办案人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处理。三是通过控申部门联合办案人对可能存在司法救助线索的案件进行审查以及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系统案件查询功能进行筛查等方式,定期开展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排查“回头看”,避免线索流失。该院今年办理的4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3件由刑事检察部门移送。
三、探索“救助手段+”,不断扩大司法救助效果
       在实际办案中,该院针对不同案件积极探索运用多元化救助手段,通过探索开展“救助手段+”,活化救助方式,体现司法温情,实现救助帮扶效果最大化。一是在办理被害人张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由于张某某家庭生活困难,而又急需治疗费用,该院将“救助关”前移,及时先行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仅用5个工作日就为张某某申请并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使其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张某某家属为此专程为该院送上锦旗。二是在保证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该院还结合不同案件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扶。上述张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考虑到张某某属于未成年人、残疾人,该院在第一时间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全力消除其恐惧心理和轻生念头,使其树立重新生活学习的信心。同时,根据张某某本人意愿,为其求职求学提供必要帮助。三是该院将司法救助与公开听证进行深度融合,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听证会,让检察司法救助成为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在办理张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该院邀请张某某的接诊医生和主治医生参加听证提出专业意见,并将听证地点设在被害人治疗的医院,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依法办案和化解矛盾相结合,彰显司法为民情怀,把司法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不断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努力让司法救助成为困难群众的“及时雨”“雪中炭”,用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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