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检务须知 首页/ 检务指南/ 检务须知/

克山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的公告

时间:2021-01-15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汪航

录入:韩雪

审核:房志刚

【字体: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防控安排,即日起,克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克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克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邮政编码:161600。
       2.登陆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电话。在工作时间拨打0452-8092000克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待电话,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信访接待方式调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版权所有:克山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